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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廉)环罚字〔2025〕18号)(廉江市横山谦源养殖场)

时间:2025-11-28 10:52:4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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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横山谦源养殖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881MACKAY899N

法定代表人

吕良滔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5〕18号

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处罚27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25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廉)环罚字〔2025〕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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