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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廉)环罚字〔2025〕16号)(廉江市银锋实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09-24 18:26:38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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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银锋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MA4UTYTT41

法定代表人

张相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5〕16号

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

处罚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23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廉)环罚字〔2025〕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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