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昊原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MA57AY181X
法定代表人
黎炳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5〕10号
违法事实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处罚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5-2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廉)环罚字〔2025〕10号.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