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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廉)环罚字〔2025〕10号)(廉江市昊原矿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05-26 17:19:3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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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昊原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MA57AY181X

法定代表人

黎炳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5〕10号

违法事实

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处罚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5-2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廉)环罚字〔2025〕10号.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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