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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廉)环罚字〔2024〕3号)(广东美王电器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2 15:44:4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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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美王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8174297746XD

法定代表人

谢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廉)环罚字〔2024〕3号

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处罚37049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8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广东美王电器有限公司.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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