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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湛环罚字〔2023〕3号广东平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6 17:45:1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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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平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33481723XG

法定代表人

陈智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3〕3号

违法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处罚内容

处罚款1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3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3〕3号(广东平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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