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市麻章区顺安环保砖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 11338 2192297 |
法定代表人 | 王安侣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环罚字〔2022〕6号 |
违法事实 | 作为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未依法在湛江市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申报登记2021年11月和12月的工业固体废物出、入库信息等情况,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 |
处罚内容 | 处罚7.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6-1 |
处罚机关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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