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天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2MA4X7HR19P
法定代表人
陆湛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2〕5号
违法事实
2021年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处罚内容
处罚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29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2〕5号(湛江天隆汽车部件有限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