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圣华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6182748042
法定代表人
FredericBarbier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环罚字〔2021〕4号
违法事实
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修订)》第6项。
处罚内容
处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5-20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环罚字〔2021〕4号(湛江圣华玻璃水超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