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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交办问题清单及整治进展情况(截至2018年7月24日)

时间:2018-07-24 16:45:00 来源: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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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交办日期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类型 是否为新问题 督办要求 整治进展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完成整治 是否制定整改方案 是否按要求公示
1 5.23 湛江市 雷州青年运河水源地 一级 河唇镇廉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位于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依据廉府办〔2018〕53号文件要求,责令该公司拆除或关闭,要求2018年5月20日前停产。按照湛府函〔2018〕108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底前完成。经督查组现场核查,该公司当天处于停业状态,进气管道阀门已被廉江市环保局贴上封条。但该公司气库仍存有约8000m3天然气,送气管道、阀门等状态良好,仍具备供气条件。廉江市也未就如何完成该厂的拆除或者关闭制定细化的方案、措施和完成标准。 工业企业 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供气中间管道,同时及时清理库存的天然气。 该公司送气管道已拆除,不具备供气条件,廉江市政府已就该厂的关闭或拆除制定整改方案,已向该厂发出关闭告知。 2018年5月31日
2 5.23 湛江市 雷州青年运河水源地 一级 廉江市河唇强兴冰厂位于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依据廉府办〔2018〕53号文件要求,责令该公司拆除或关闭,要求2018年5月20日前停产。按照湛府函〔2018〕108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底前完成。经督查组现场核查,该厂当天处于停业状态。但生产用电未被切断、液氨罐仍存有约3吨液氨。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等状态良好,具备随时复产的条件。廉江市也未就如何完成该厂的拆除或者关闭制定细化的方案、措施和完成标准。 工业企业 2018年6月20日前清理厂内储存的液氨。 廉江市政府已对强兴冰厂实施断电,并组织安监、环保及河唇镇政府到该厂移除液氨,液氨罐存储的液氨已抽走,已就该厂的关闭或拆除制定整改方案,已向该厂发出关闭告知,该厂已不具备复产的条件。 2018年6月20日
3 5.24 湛江市 雷州青年运河水源地 一级 廉江市新星陶瓷有限公司围墙离青年运河约15米,位于雷州青年运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依据廉府办〔2018〕53号文件要求,责令该公司拆除或关闭,要求2018年5月20日前停产。按照湛府函〔2018〕108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底前完成。经督查组现场核查,该公司当天处于停业状态,但厂区燃气管道、生产设备等状态良好,具备随时复产的条件。廉江市也未就如何完成该公司的拆除或关闭工作制定细化的方案、措施和完成标准。 工业企业 新星陶瓷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前拆除燃气管道。 该公司燃气管道已拆除,不具备供热条件,无法继续生产,廉江市政府已就该厂的关闭或拆除制定整改方案,已向该厂发出关闭告知。 2018年5月31日
4 5.25 湛江市 鹤地水库饮用水源 二级 廉江市吉水天顺电器厂,位于吉水镇黄塘村,产品为电饭煲发热盘,该厂在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长期违法生产,被群众向环保部12369热线举报。督查组现场核查,该厂已停产,变压器断电,但厂外路边有部分废电热丝、废绝缘材料等固体废物被违法堆放。 工业企业 立即清理廉江市吉水天顺电器厂违法堆放在厂外路边的固体废物。 已将堆放在厂外路边的固体废物全部清理。 2018年5月31日
5 5.25 湛江市 鹤地水库饮用水源 二级 廉江市吉水镇黄塘村梁辉养猪场位于鹤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现存栏200头,猪粪液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废液排入北边自然沟,被群众向环保部12369热线举报。经督察组核查,该猪场粪液仍排入北边自然沟。 农业面源污染 建议立即整改。 经核查,该养猪场不在禁养区,该猪场已整改,处理后的废液不再排入北边自然沟。 2018年5月31日
6 5.25 湛江市 雷州青年运河水源地 二级 遂溪县洋青镇西埇村委会有大量生活垃圾被堆放在青年运河二级保护区内,部分垃圾甚至被倒在运河左岸台地上,有较大污染隐患。 生活面源污染 建议立即整改。 堆放在青年运河二级保护区内和倒在运河左岸台地上的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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