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湛江市市级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分局: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要求,我局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市级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812家企业在2022年的环境行为进行了评价。经过企业自评、初评、反馈、复核、公示程序,现将2022年度市级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经评定,812家市级参评企业中,除87家企业因停产、企业重名等原因不参评外,共评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13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686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22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4家(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
各分局要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的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对“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进行失信惩戒,对“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对“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进行引导改进,对“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进行守信激励。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指导“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完成整改,及时向我局申请环境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