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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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加工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时间:2020-08-03 18:11:0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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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的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拟对该单位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20年8月3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959809  传真:0759-3959809

  邮箱:17480725@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奥体中心南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乾塘管区(长田尾村西北面)

  3.建设单位: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乾塘镇乾塘管区(长田尾村西北面)(地理坐标:北纬:21°15'36.3",东经:110°32'22.5"),主要从事石英砂、建筑用沙、瓷砖胶沙的加工和销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仓库和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等,总占地面积为8000m2,总建筑面积为2380m2

  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编制完成了《湛江市坡头区乾塘石英砂厂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于2019年5月17日以湛环坡建〔2019〕15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开始投入运行。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烘干工序除尘灰渣、沉淀池沉渣、筛分包装粉尘和生活垃圾。烘干工序除尘灰渣作为肥料回用于绿化;沉淀池沉渣用于回填平整厂区低洼处;筛分包装粉尘混入产品中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验收监测表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该项目的污染投诉。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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