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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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五星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6、7、8号楼)新建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20-07-29 11:31:5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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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五星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6、7、8号楼)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353  传真:0759-3381353

  邮箱:47104920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五星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6、7、8号楼)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麻赤路2号

  3.建设单位: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五星广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位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麻赤路2号,由是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投资约25733.76万元兴建,其中环保投资约348万元。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3栋住宅楼、1栋酒店式公寓楼(3号楼、6号楼、7号楼、8号楼),3号楼、7号楼设有商业裙楼,其中7号商业裙楼设有电影院。8号公寓楼为酒店式公寓,其中首层为酒店大堂及餐厅。本次验收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25119.61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为78422.1平方米。

  湛江市麻章瑞云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编制完成《五星广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4日以湛环建[2016]127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酒店住房垃圾、装修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项目配置了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短期装修垃圾由外包公司定期清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index.html)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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