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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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景银湾居住小区海湾苑10号楼以及6-9号楼地下部分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20-07-15 18:14:1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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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加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帝景银湾居住小区海湾苑10号楼以及6-9号楼地下部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20年7月15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95438  传真:0759-3381266

  邮箱:103363654@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帝景银湾居住小区海湾苑10号楼以及6-9号楼地下部分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

  3.建设单位:湛江市加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叁合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海田地段(滨湖公园西面、赤坎水质净化厂商面、南方水产品交易中心北面控制地块〉。 项目总建筑面积41730.55㎡,其中10号楼为30层住宅塔楼,地上建筑面积27191.51㎡,首层设物业管理用房面积249.91㎡, 2-29层为住宅共232户:6-9号楼设地下一层,地下建筑面积14539.04㎡,其中汽车泊位454个,并配套消防、照明设施、备用发电机、给排水系统、化粪池、垃圾收集点等。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加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帝景银湾居住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2月5日以湛环建(2013)157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在每栋楼出口旁配备带盖的分类垃圾桶,配备专门清洁人员将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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