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电饭锅外壳、60万套电饭锅中层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拟对该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20年6月23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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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奥体中心南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电饭锅外壳、60万套电饭锅中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工业园C区宝业路南侧A栋厂房
3.建设单位: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湛江鑫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电饭锅外壳、60万套电饭锅中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工业园C区宝业路南侧A栋厂房,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10.404422°、N21.400033°。本项目东面为纸箱厂,南面为林地,约70m为端山村,项目西面为湛江鑫大昌粉未涂料有限公司,北面隔路为湛江市蜜宝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7月由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于2018年10月8日以湛环坡〔2018〕364号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运营期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燃烧机灰渣和喷粉粉末回收系统回收的粉尘、废气治理收集粉尘及废机油桶。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金属边角料收集后统一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燃烧机生物质燃烧灰渣收集后外售给肥料厂;喷粉粉末回收系统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生产厂家;废气治理收集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该建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项目验收监测表在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