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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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20-05-25 17:05:1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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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惠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20年5月25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95438  传真:0759-3381266

邮箱:103363654@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

3.建设单位:湛江惠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境内,始于湛江市平乐路处,和海湾大桥及其连接线一期工程终点相接,终点设在工业大道与国道 G207 相接处,地跨湛江市霞山区、麻章区、开发区、遂溪县以及雷州市等。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全长 44.6km,路基宽度为26m,设计行车速度80km/h,由湛江惠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

湛江惠湛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05年7月编制完成了《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5年8月4日以粤环函〔2005〕833号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管理中心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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