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类化工项目一期(9万吨/年工业异辛烷)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类化工项目一期(9万吨/年工业异辛烷)(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20年4月28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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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类化工项目一期(9万吨/年工业异辛烷)
2.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
3.建设单位: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位于湛江市临港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0亩,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主 体工程即为异辛烷加工装置,废酸处理单元为主体工程主要辅料再生系统的一部分,部分环保工程依托东兴炼厂已建成的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工程、储存系统、装卸系统、环保工程等。项目实际总投资22673万 元,其中环保投资1793万元,占总投资的7.9%。
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委托中山大学编制《湛江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轻烃类化工项目一期(9万吨/年工业异辛烷)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4月以湛环建[2016]37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转化剂、处理池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废转化剂和处理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
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