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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逸阁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9-11-21 15:34: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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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鸿扬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清逸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11月20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95438? 传真:0759-3381266

邮箱:103363654@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清逸阁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银帆路西侧、泉庄路南侧

3.建设单位:湛江鸿扬投资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叁合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银帆路西侧、泉庄路南侧,项目地理坐标为:N21°13'17.002", E110°23'12.65"。总占地面积为14680.50㎡,总建筑面积为68241.24㎡。新建4栋21-28层高的高层住宅楼(含2层商业裙楼,商业主要为 经营商铺、小超市等),地下2层,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托老所、垃圾收集房、给排水、电力、燃气和绿化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万元。

湛江鸿扬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清逸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18日以湛环建[2017]45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和商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商业垃圾。项目设置了垃圾收集箱及垃圾房,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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