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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坐标商住小区15-18号楼(地面部分)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9-10-28 09:58: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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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飞鹏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新坐标商住小区15-18号楼(地面部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10月25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95438? 传真:0759-3381266

邮箱:103363654@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新坐标商住小区15-18号楼(地面部分)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8号

3.建设单位:湛江飞鹏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双港路8号,新坐标商住小区15-18号楼的地面部分共有1栋4层幼儿园、2栋28层住宅塔楼、1栋30层住宅塔楼,15-18号楼基底面积4239.9㎡,地上总建筑面积为61874.6㎡。项目总投资30664.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湛江飞鹏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编制了《新坐标商住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月29日以湛环建〔2014〕16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和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每栋楼的一楼出口处各设置2个垃圾收集桶,每天定时有清洁人员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装车运走,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定期交由湛江市嘉信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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