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泰汇广场二期5栋、6栋和地下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根据 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泰汇广场二期5栋、6栋和地下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10月25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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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泰汇广场二期5栋、6栋和地下室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工农路69号
3.建设单位: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工农路69号,泰汇广场二期5栋(泰富阁)基底面积699.41㎡,地上建筑面积12751.92㎡(地下建筑面积另计)。泰汇广场二期6栋(泰福阁)基底面积902.79㎡,地上建筑面积12932.61㎡,(地下建筑面积另计)。泰汇广场第二期地下室(4栋)建筑面积 10876.11㎡。泰汇广场第三期地下室(环评报告二期的5栋、6栋)建筑面积 6071.15㎡。二期泰汇广场地下室人行出入口建筑面积70.0 ㎡。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50万元。
湛江市泰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泰汇广场第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9月18日以湛环建〔2009〕172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生活垃圾和商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商业垃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收集暂存,由环卫车及时运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