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根据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8月12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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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
2.建设地点:坡头区南三镇
3.建设单位: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广东同创伟业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南三镇交通路2号,项目新建一栋三层综合楼,占地面积约683㎡,建筑面积约2049㎡,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层为门诊部;二层为外科住院部(设10个病床)和中医馆;三层为内科住院部(设40个病床),共设置病床50张。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已于2012年6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坡头区南三镇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7月17日以湛环建[2012]95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医疗废物,使用专用收集桶/收集袋集中收集后,委托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