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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湛江御景置业有限公司恒大绿洲花园项目竣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前公示

时间:2019-06-24 15:57:0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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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恒大地产集团湛江御景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恒大绿洲花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2019年6月24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381129 ?传真:0759-3381660

邮箱:51689576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恒大绿洲花园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南路12号

3.建设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湛江御景置业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南路12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6栋16~32层商住楼、1栋2层综合楼、1幢3层幼儿园,配套二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28012.63平方米(含地下室)。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3月竣工。项目总投资21.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980万元(固废污染治理环保投资100万元)。

恒大地产集团湛江御景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恒大绿洲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月27日以湛环建[2014]13号文予以批复。

2017年3~9月期间,恒大地产集团湛江御景置业有限公司向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办理1~10号楼、15号楼、16号楼、综合楼、幼儿园、一期和二期地下室工程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手续。经查,上述工程基本按照环评文件的要求落实了自身的各项环保措施。当时该项目所在片区污水未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排入坡头水质净化厂处理,因此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对上述工程出具环保验收意见。根据湛江市坡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区“启达东海岸西侧排水口偷排污水入海污染严重”案件办理情况报告》,启达东海岸、凯旋湾、海东广场三个房地产项目周边市政配套污水管网已于2018年8月9日前完成建设,启达东海岸、凯旋湾、海东广场三个房地产项目产生的污水经泵站提升后进入东旺大道-南调路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到坡头水质净化厂处理。根据海东新区排污管网规划,本项目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上述加压泵站就近排入坡头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鉴于恒大绿洲花园项目1~10号楼、15号楼、16号楼、综合楼、幼儿园、一期和二期地下室工程已基本具备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条件,因此上述工程与恒大绿洲花园项目尚未验收的11~14号楼和三期地下室工程一并纳入本次验收。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居民住宅及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设置了垃圾房及垃圾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在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受理公示期间,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到公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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