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拟对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8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759-3959109 ?传真:0759-3959809
电子邮箱:853019340@qq.com
通讯地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坡头区麻坡路北侧
3.建设单位: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众惠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于湛江市坡头区麻坡路北侧,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占地面积1070m2,总建筑面积约为1150m2。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湛江倍思特密封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于2018年5月8日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湛环坡[2018]149号)。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废包装材料交由相关的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坡头分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