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福雅轩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部分)前公示
根据湛江市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荣福雅轩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噪声、固废部分)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5日起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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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湛江市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荣福雅轩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部分)
2.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荷花东路6号
3.建设单位:湛江市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荷花东路6号,主要建设两幢18层商住楼(其中1层规划使用功能为商铺,不经营餐饮,2-18层规划使用功能为商住房),2层地下停车场,配套建设1个垃圾房、绿化等。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噪声治理投资15万元,固废治理投资7万元。
湛江市有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荣福雅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湛江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2月2日以湛环建[2014]123号文予以批复。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项目备用发电机安装在负二层专门密闭的设备房内,电机底座加装减振胶垫,房内墙四周和天花板均装修了吸音材料,按良好隔音效果进行建设。
(二)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项目已设置小区垃圾房,配备专门清洁人员,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垃圾房,再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置。
(三)污染投诉及公示情况
根据环境监管部门的介绍,项目投入运营至今,未收到群众关于环境污染方面的投诉。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在湛江市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zjepb.gov.cn/)公示期间,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未收到群众投诉和反对意见。
四、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荣福雅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以下简称“验收监测表”)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场界噪声
项目东、西、北三侧场界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南侧场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
五、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