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用工程热力生产备用生物质锅炉变更主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1689(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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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公用工程热力生产备用生物质锅炉变更主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附城镇白水村委会五洲药业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1号 |
建设单位 | 广东铭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建设有3台5t/h天然气锅炉和1台8t/h备用生物质锅炉,综合考虑供汽可靠性与经营状况,建设单位已停用3台5t/h天然气锅炉,全厂用蒸汽改由8t/h链条炉排生物质锅炉供应。为保障公司用热需求,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公用工程热力生产备用生物质锅炉变更主用技术改造项目”,将8t/h备用生物质锅炉转为主用,不再使用现有3台5t/h天然气锅炉。项目不新增构建筑物,均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内容。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技改项目将8t/h备用生物质锅炉转为主用,停用现有3台5t/h天然气锅炉,不涉及新增构/建筑物,技改项目无施工期。 营运期: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和脱硝系统氨及臭气,以及生物质成型燃料堆场和灰渣堆放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生物质锅炉废气依托现有“SCR脱硝+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放口排放;脱硝系统氨及臭气通过加强系统控制,减少氨逃逸量,加强场内绿化;除尘收集灰尘和生物质锅炉炉渣收集储存在现有灰渣堆放区,灰渣堆放区配备喷雾装置,洒水抑尘,定期喷雾增加灰渣的含水率;生物质燃料为成型颗粒燃料,存放于现有生物质成型燃料堆场,其堆放过程不易起尘。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依托现有项目的“厌氧+A/O-MBR+臭氧催化氧化”处理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的较严值要求后进入回用水罐,回用水根据全厂需求用于绿化、道路洒水、冷却塔补水、锅炉补水、生产补水等,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生物质锅炉、锅炉水泵、锅炉风机运行噪声。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设备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暂存现有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物质锅炉炉渣暂存现有灰渣堆放区,交由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除尘收集灰尘暂存现有灰渣堆放区,交由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废除尘布袋暂存现有灰渣堆放区,交由供应商回收;污水处理污泥暂存污泥间,外售有能力处理单位;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采取基础防渗、防风、防雨措施,各类废物分开存放,不相互混存,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立档案制度并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