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湛环建〔2026〕18号-关于巴斯夫湛江一体化基地配套空分及园区综合供气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湛环建[2026]18号 | 2026-04-02 | 湛江东山气体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南侧、经一路东侧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