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 1 | 关于湛江市恒晟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湛环建[2026]6号 | 2026-02-05 | 湛江市恒晟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湛江市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边路7号4栋厂房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