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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拟对廉江市吉水美林电器厂年产电热水壶2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12-08 17:23:4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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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江市吉水美林电器厂年产电热水壶2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市吉水美林电器厂年产电热水壶200万只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吉水镇廉江市九洲江开发区民发路2号

建设单位

廉江市吉水美林电器厂

项目概况

廉江市吉水美林电器厂年产电热水壶200万只建设项目位于湛江市廉江市九洲江开发区民发路2号,项目占地7594平方米,建筑面积9524平方米,年产不锈钢电热水壶200万只、玻璃水壶15万只,主要原辅材料包括201不锈钢420吨/年、304不锈钢180吨/年、PP料300吨/年、碳酸钙100吨/年、色母2.5吨/年、发热盘200万套/年、电源线200万套/年、温控200万套/年、三合一除蜡剂5.4吨/年、钎焊粉4吨/年、包装材料200万套/年、氩气2160立方米/年、抗磨液压油0.5吨/年、机油0.5吨/年、外购玻璃壶身15万只/年;项目生产工艺为:(1)不锈钢电热水壶:开料→氩弧焊→冲压→抛光→打标→点焊→除蜡清洗→电能烘干→卷边→半成品→装配;(2)水壶塑料配件:混料→注塑成型→冷却→半成品(不合格品破碎回用)→装配,(3)底盘:除油清洗→钎焊→抛光→半成品→装配;(4)不锈钢电热水壶、水壶塑料配件、底盘进行装配→检验→包装;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10%;劳动定员1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年操作时间2400小时。
项目未批先建,2024后10月16日收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发出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停产整改。

环评机构

湛江清合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未批选建,租用已建成的建筑,在原有建筑格局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装修,不涉及土建工程,后续进行环保设施整改施工,施工期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抛光粉尘、焊接烟尘和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臭气浓度。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抛光工位设有3个,每个抛光机前方设有0.5×0.5米抽风口,在抛光机废气产生区域侧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后经过集尘房沉降,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移动式烟气处理器自带集气罩,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气处理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排放;(3)项目设有17台注塑机,在每台注塑机的顶部设置1个集气罩,并在四周设置垂帘作隔断封闭,形成半包围型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5 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4)破碎工序颗粒物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集水池+pH调节池+混凝池+沉淀池+气浮池+污泥池,处理规模9立方米/天)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排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较严值后排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并处于常闭状态,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经常性接触声源的劳动人员发放耳塞等劳保用品;(2)噪声较高的设备采用隔振垫,并加固安装设备以降低振动时产生的噪声;(3)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4)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槽渣、污泥、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约10 平方米),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2)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设置一般固废间(约15 平方米),定期收集后交由有能力的单位或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贮存设施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取不同防渗措施。(1)将危废暂存间、生产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除蜡槽、清洗槽、除油池、清洗池列为重点防渗区;(2)将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列为一般防渗区;(3)厂区道路、空地、办公区列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废气和废水处理装置故障、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等次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控措施:(1)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管理,规范操作和使用;(2)定期进行采样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建立废气事故性排放的应急制度和响应措施;(3)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设置,定期检查容器和设施;(4)严格按规范设计、施工、安装和调试,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5)生产车间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物资;(6)生产线的除蜡槽、清水槽、除油池和清水池周边设置围堰;(7)设置一个容积为9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收集可能产生的事故废水。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从该项目环评受理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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