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廉江市吉水美瑞丰门业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8.6万套金属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邮编: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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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廉江市吉水美瑞丰门业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8.6万套金属门项目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廉江市廉江工业园廉江市经济开发区廉吉北路121号之一(杨培畅厂房)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吉水美瑞丰门业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项目概况 | 廉江市吉水美瑞丰门业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8.6万套金属门项目位于廉江市经济开发区廉吉北路121号之一(杨培畅厂房,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0 度 14 分 23.49秒,北纬 21度 39 分 7.51 秒),项目占地面积为8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办公室、成品仓库。项目主要从事金属门的生产,预计年产金属门年产8.6万套,生产工艺如下:(1)门框:原材料→开料→冲压→折弯→成型→冲压→焊接→表面处理→烘干→喷粉→烘干→转印→贴膜→装配(半成品与门板、配件等进行装配)→包装入库;(2)门板:原材料→表面处理→烘干→喷粉→烘干→转印→冲切→胶合→压边→贴膜→装配(半成品与门框以及外购的拉手、锁体、锁芯、合页等进行装配)→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比10%,雇佣员工70人,年工作300天,采取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均不在厂内食宿。 项目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2025年3月收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下发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后,建设单位进行停产整改,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动补办项目环评手续。 |
环评机构 | 广东碳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厂房已建成,其他附属设施已经建成,施工期仅需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施工期环境影响不明显。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点焊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粉粉尘,胶合、转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喷粉后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以及干燥炉(窑)废气(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焊接区配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少量废气通过车间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2)喷粉室内处于半密封状态,喷粉产生粉尘通过“滤芯+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胶合机和转印机顶部各设置一个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4)烘干工序在半密闭箱中进行,箱体四周及上下有围挡设施,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集气效率60%),项目在烘干半密闭箱顶部设置有通风管,引风机通过通风管收集有机废气集中至“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5)干燥炉(窑)采用生物质燃料进行间接加热,产生的燃烧废气经过“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颗粒物去除率95%)通过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清洗水池更换水、除油槽罐更换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产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气浮+污泥干化池+沉淀池+清水池,处理能力为5t/h)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较严值要求排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喷淋塔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无需换水,定期打捞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应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2)合理规划平面布置,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人群聚集区;(3)加强绿化,通过绿化带减少噪声;(4)在设备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5)日常生产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地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在厂区内设置面积为15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项目在厂区内南侧设置面积为15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储存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理;(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表面处理区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域、办公区、一般固废暂存区为一般防渗区,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取不同防渗措施,并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对设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规范操作培训;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定期对涂料辅料存储区域进行巡检以及时发现泄漏情况;在表面处理设施区域周边和废水处理设施区域周边设置围堰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