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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浙臻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纸箱、包装盒、纸板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5-08-13 17:11:0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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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7.批复不带公章(浙臻美) 湛廉环审[2025]14号 2025-08-12湛江市浙臻美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湛江市廉江市廉江工业园《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E-11-01-A地块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廉江大道北56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联系电话:0759-668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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