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湛环建霞〔2025〕6号
2025年8月11日
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湖光路北侧康年产业园车间3栋一楼101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2号楼13层(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联系电话:0759-21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