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皖粤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泡花碱(水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皖粤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泡花碱(水玻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皖粤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工业园遂溪县岭北工业园二期2024069号地地块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皖粤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泡花碱(水玻璃)建设项目位于湛江市遂溪县工业园遂溪县岭北工业园二期2024069号地块,项目主要建设泡花碱生产装置区、成品库房、原料库房、气化炉装置区、溶解区、侯工楼等设施,年产12万吨固体泡花碱和2.4万吨液体泡花碱。项目总投资7220万元,环保投资68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中和沉淀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岭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岭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在石英砂仓库和原料运输通道设置移动炮雾喷淋装减少粉尘的排放;泡花碱窑炉废气采取“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取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炭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委托一般固体废物单位集中收集处置;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满足项目消防废水和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