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主要租用已建成的厂房,因此不需新建构筑物,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后即可投入运营。施工期主要产生噪声和固体废物。 1、噪声:施工作业时,项目设备安装拆卸简单,仅需人工操作,不需大型机械进行安装调试,噪声源强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安装阶段产生的少量废弃包装,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严重污染。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超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实验器皿清洗;器皿清洗废水全部作为清洗废液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内不设卫生间,员工如厕、洗手依托康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依托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6m3/d,产生量很少,依托湛江康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处理可行。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废气 项目试验废气、试剂贮存废气、危废间废气均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处理后经约27m高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处理后NMHC、TVOC、苯、苯系物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丙酮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甲醇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实验室检测设备、超纯水制备系统、废气处理风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墙体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废油样品、废化工产品样品、受污染实验固废、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收集、暂存、转运;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在落实固体废物相关处置要求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土壤、地下水 报告表分析认为,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的主要有:生活污水、清洗废液、危险废物发生渗漏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优质集污管道、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定期巡查生产及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等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和危害;实行分区防控,项目防渗分区分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各区地面的防腐防渗层需定期检查修复。 综上所述,采取分区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措施并加强管理后,项目可能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等。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原油、成品油、润滑油、生物柴油原料及各类试剂、危险废物等,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本次风险评价工作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应设立健全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职责和负责人,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切实采取以上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散。通过实施严格的防范措施并制定完善的应急方案,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