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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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沥青(广东)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湛环建霞〔2025〕4号).pdf
湛环建霞〔2025〕4号
2025年5月28日
中海沥青(广东)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临港工业园兴港大道南侧、宝石路西侧、港前路北侧中海沥青(广东)有限公司厂区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2号楼13层(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联系电话:0759-2186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