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220千伏醒狮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16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220千伏醒狮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湛江220千伏醒狮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为湛江220千伏醒狮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变电站采用户外布置,220kV醒狮站现有1台主变,主变容量为1×180MVA,现有220kV出线4回(至伏波2回,至港城2回),现有110出线4回(至城月1回,至北坡2回,至杨柑1回),站区围墙内占地面积为22384m2。本期扩建1台#2主变,扩建一台容量为180MVA的主变压器,无新增220kV出线,无新增110kV出线,配置5×8016kvar电容器、1×8000kvar电抗器。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施工期通过及时对场地进行洒水和采取围挡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扩散;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时间不长,影响会随建设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民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沙预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夜间禁止施工,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及夜间休息时间作业,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施工噪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多余的土石方应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理;沉淀池泥沙在施工场地内填埋处理。项目不占用征地范围外土地,站内土方的开挖、回填、材料临时堆放等活动扰动地表土壤,造成少量水土流失。施工先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雨水流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应回填;加强施工管理,避开雨季施工。 营运期: 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扩建工程不增加运行人员,不新增污水产生量,不改变站内污水排水系统及其布局,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雨水经站内雨水管网和排水沟排至站外排水渠。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变压器本体噪声。主变压器底部安装减震装置,做好隔振处理,项目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旧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其中,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变电站使用蓄电池预计寿命为8年,到期后进行更换,更换的废旧蓄电池立即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废变压器油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电磁环境: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线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围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