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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宝钢湛江钢铁冶炼炉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6-23 17:01:29 来源: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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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宝钢湛江钢铁冶炼炉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宝钢湛江钢铁冶炼炉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

宝武环科(湛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经开区东海岛东简镇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位于湛江经开区东海岛东简镇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依托湛江钢铁现有的1座危险废物中转预处置库、炼钢车间的4座350t转炉,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接收、贮存、协同处置危险废物2.3万吨/年,包括废铁质包装桶1.3万吨/年、废铁质残渣1万吨/年。项目仅涉及湛江钢铁的转炉炼钢工序,利用上述危险废物替代部分废钢原料,转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后,不会改变所依托的转炉工序的钢水产能和品质,也不改变湛江钢铁总生产工艺流程和冶炼制度,总投资1949.996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新增生产废水,仅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废气:废桶压块采用PE膜覆盖以减少贮存环节压块挥发性有机物的挥发;项目转底炉一次烟气依托现有转底炉各设置的OG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处理,并进行煤气回收,达标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项目转底炉二次烟气依托现有转底炉各自设置的除尘烟罩收集,经各自设置的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各自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等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为倒残废液、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其中:项目倒残废液按要求分类收集储存,HW08油类废液交湛江钢铁电厂处置,HW06溶剂类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含油废抹布交湛江钢铁高炉处置,废活性炭交湛江钢铁烧结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包括依托转炉产生的炉渣、转炉OG泥、除尘灰、废布袋等,其中:炉渣交由渣处理间采用滚筒法进行处理,收集的铁粒回转炉利用,转炉OG泥和除尘灰由转底炉综合利用,废布袋由转炉消纳;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地下水、土壤: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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