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遂溪县乐民镇2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遂溪县乐民镇2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遂溪县乐民镇20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湛江遂溪县 |
建设单位 | 遂溪县聚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遂溪县乐民镇海山村,围墙内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00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220kV半户内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200MVA的主变压器,设1套容量为20MW/20MWh的储能装置,220kV出线间隔1回,无功率补偿容量2×(±25000)kvar。项目总投资9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5万元。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安托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沉砂池进行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公共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