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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12-04 17:56:3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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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项目名称

湛江市廉江市湛江鸡产业园屠宰加工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润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瘦狗岭1号厂房

环评机构

尚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湛江市廉江市营仔镇圩仔瘦狗岭1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E):109.996946°,北纬(N):21.529064°),项目占地面积7728.26平方米(其中地上4708.46平方米,地下3019.8平方米),主要建设全自动屠宰生产线两条(用于宰鸡和宰鸽),年屠宰量2300万只肉鸡及1000万只肉鸽,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办公场所、消纳地灌溉管道等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0万元,占总投资的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机械及时保养和维修,防止漏油,避免含油污水流入附近水体造成污染。屠宰废水、冲洗消毒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同时总磷和总氮达到排放限值要求后,经建设单位自建的灌溉管网引至消纳区用于灌溉,不外排;项目厂区尾水排放口处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在消纳区范围内布置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项目设置尾水暂存池,可暂存厂区产生的综合废水。

废气: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及时清扫路面,减少运输扬尘;各建构筑物四周在施工过程要设置防护网;粉状建材应设临时工棚或仓库储存,不得露天堆放;在大门出口设临时洗车场用于冲洗车辆。屠宰加工车间为封闭式结构,设置集气口收集恶臭,屠宰车间及粪便暂存间密闭并负压抽排气,臭气收集至生物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个池体均加盖密闭收集,整体负压抽排气,废气一并引至生物喷淋塔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屠宰车间定时冲洗地面,按时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除臭,污水站周围加强绿化、按时喷洒天然植物除臭液除臭。

噪声:建设单位应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加以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进行处置;严格执行相关的余泥渣土管理规定,按相关的规定要求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禽类粪便、屠宰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合格胴体、不可食用内脏、病死禽类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在厂区内长期存放;污水处理站隔渣(含污泥)经过脱水处理后暂存在污泥脱水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检疫废物暂存于动物防疫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禽类羽毛交由专业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实验废渣废液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项目做好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动物防疫废物暂存间、事故池、尾水暂存池等;管道拟选用优质管材,并尽可能减少埋地管道,设置地下的管道将采用防渗管沟;在项目消纳区范围内及地下水下游布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在消纳区范围内布置视频监控,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环境风险: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尾水暂存池,废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可用于暂存项目废水;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的厂区出口处设置一个闸门,发生事故时及时关闭闸门,确保沟渠内的消防废水靠“重力流”流向事故废水收集池,防止泄漏液体和消防废水流出厂区;定期对事故应急系统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问题,马上进行检修,确保事故发生时能有效运行;加强巡查和管理,当灌溉管道发生破裂、断裂等情况时,及时关闭灌溉管道闸门,停止生产废水进入灌溉管道,多余的生产废水暂存到尾水暂存池中,并及时对灌溉管道进行维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加强生产废气收集装置的运行管理,一旦出现事故性排放应及时停止生产操作,待修复后再进行生产;对危险废物按照规范设置专门收集容器和储存场所,储存场所采取硬底化处理,存放场设置围堰以及遮雨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建立事故应急组织管理制度,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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