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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菊加油站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11-21 17:05:2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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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东菊加油站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 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百姓路1号,邮编:524033  联系电话:3218369  传真:3218369。

项目名称

东菊加油站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康宁路25号

编制单位

广东柏麟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东菊加油站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湛江市赤坎区南桥街道康宁路25号,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86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本次改建工程拟拆除原站房,在加油站原站房立柱上增加2台6枪加油机,并将原有辅助用房改造成站房。改建后油站罐容不变,加油机由4台6枪加油机变为6台6枪加油机,加油站规模不改变,仍为三级站。本次改建位于加油站现有用地内,不新增占地面积,不设置汽车维修服务及汽车美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并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②拆除作业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③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建筑垃圾,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④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⑤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措施。

2.废水。施工期用水主要包括施工场地降尘洒水、施工机械冲洗水和灌浆过程等。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成分以石油类、SS为主,此部分废水场内设置的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降尘用水,不外排。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夜间施工需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报批申请。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交环卫部门处置,不得长期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卫生。建筑垃圾和土石方可在施工现场定点堆放,定期外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或及时进行场地回填,不得随意抛弃。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工棚等临时建筑物,废弃的建筑材料必须送到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非甲烷总烃。加强管理,规范装卸车,做好储罐隔热措施,采用一、二级油气回收系统,确保厂界浓度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20)相关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2)车辆尾气。开阔场地,加强绿化。确保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2.废水。(1)项目洗车废水(定期排水)采用“沉淀池+砂缸过滤+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赤坎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东南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油渣以及油泥交由湛江市绿城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即清即运,不在站内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隔油池、化粪池等一般防渗区采取基底夯实、基础防渗及表层硬化措施,工程应严格按照企业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必须保障油罐区的地面防渗、防腐以及地下的防渗、防腐能力。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公示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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