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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11-20 17:10:0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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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基地

建设单位

浙江亚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首期工业园裕廊路西侧

环评机构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浙江亚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拟租赁湛江市金满山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租用面积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5529平方米。项目拟建设玻璃钢复合管道生产线6条,年生产能力5000米;玻璃钢复合材料设备生产线1条,年生产能力约10台。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涂布、固化工序均在缠绕机上进行,调配在缠绕车间进行,项目生产时车间密闭,采取四周密封、整体抽风换气形式,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切割、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自然沉降,采用滤筒除尘器收集。

废水: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奋勇第一再生水厂处理。

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原料桶、废油桶、废弃树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气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废过滤袋、废滤筒、除尘灰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环境: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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