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11-20 17:10:04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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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玻璃钢复合材料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2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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