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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11-14 17:30:4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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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麻章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麻章区政通东路4号,邮编:524094  联系电话:0759-2733789  传真:0759-2733789。

项目名称:

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麻章区西城快线及湖光快线之间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位于湛江西城快线南侧。湛江西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6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3栋为15层,3栋为11层,可提供576套住宅。其中包含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大塘小学以西,坡塘圩以东,联接西城快线及湖光快线,起点坐标:110°19′01.75″E,21°14′17.24″N;终点坐标:110°19′01.52″E,21°13′24.46″N。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包含星光大道(主干路)、规划纵八路(次干路)、规划横八路(支路)3条道路。项目总投资5967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预计为6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水环境: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拟通过经沉淀处理后排入集水池内,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清洗和洒水降尘,不对外排放。2.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期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及沥青烟气。建设单位拟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易散失的物料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加盖篷布,减少起尘;车辆驶出时对车槽、车身、轮胎进行清洗,施工现场进行喷水抑尘;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检修;不设沥青预制场和拌合站等方式减轻影响。3.声环境: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运行时的噪声。拟通过施工现场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合理使用,保持良好运行状态;车辆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方式减少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收纳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营运期:1.水环境:主要为路面雨水径流。通过雨污分流,路面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大气环境: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通过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在道路建设完成时可在道路两旁进行绿化,栽种乔、灌木树种等方式减少影响。3.声环境: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通过增设道路绿化树木、加强交通、车辆管理限制行车速度、加强养护路面等方式,可降低噪声对周围影响。4.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洒落的泥沙、物料或塑料袋等路面垃圾。路面垃圾及绿化树木落叶等固体废物由有关部门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清扫路面,路面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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