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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廉江市营仔镇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10-30 17:57:2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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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廉江市营仔镇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廉江市营仔镇3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廉江市

建设单位

湛江远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廉江市营仔镇白沙村、营仔村,规划用地面积为10037平方米,新建一座220kV全户外升压站,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容量为150MVA主变压器(#1主变压器、 #2主变压器),新建1个220kV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7万元。

环评机构

湛江市深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由吸粪车抽运至附近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清运处理,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营运期: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变压器油收集于事故油池,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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