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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3-09 18:14:0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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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23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sthjj/zwgk/xzgs/content/post_1345781.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

湛江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

环评机构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净水厂设计规模为5万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35.87km,尾水排放管网不在本次项目范围内,另行环评。沿途建设2座一体化泵站,分别为1#提升泵站和2#提升泵站。项目排污口地理坐标为北纬21°15'23.48"、东经110°25'25.02"。项目自身为环保工程,总投资为66803.4万元,全部属于环保投资,其中用于防治二次污染的环保措施投资为2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废水处理全过程除臭;项目食堂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经专用排烟管道从食堂所在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加强厂区绿化,通过植物吸附作用减少恶臭物质的影响;定期进行厂界恶臭气体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喷洒除臭剂等补救措施。

废水:项目实施后,收集海东新区起步区、坡头镇区、龙头镇海洋科技组团内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以及项目自身废水进项目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尾水达到标准后经厂内加压泵加压后引至湛江跨海大桥附近排放。施工期废水及初期雨水不外排。

噪声:隔声、消音、减振,加强绿化。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栅渣、沉砂和废包装袋分类处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栅渣定期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沉砂定期交给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袋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污泥经处理后输送至污泥料仓中暂存,委外进行资源化利用;质检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采用“可视化”原则;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采用环氧地坪漆做防腐;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跟踪监测,关注排放口附近水质情况,调查沉积物环境的变化情况;选择适合海域生长的鱼类进行人工放流,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湛江市海东新区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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