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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航廉江良垌9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3-03-03 09:21:1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赤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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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航廉江良垌9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3年 3月 3日 至 2023 年 3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航廉江良垌9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

建设单位

廉江航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廉江市良垌镇山心村委

环评机构

湛江凯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廉江航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湛江廉江市良垌镇山心村委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用地面积5333.34平方米,装设1台容量为90MVA的主变压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对于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和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所租赁民房的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营运期:项目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与食堂含油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地埋式一体化A/O工艺污水处理装置(3.0t/d)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用地范围内与升压站占地范围外林地灌溉,不外排;食堂油烟废气经灶头上方集气罩,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烟管引至综合楼屋顶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过负压收集后通过排风口引至地面排放,排放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554-1993)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通过采取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噪声、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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