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石门大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石门大桥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16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sthjj/zwgk/xzgs/content/post_1345781.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381652 传真:3381653。 |
项目名称: |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石门大桥段) |
建设单位: | 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遂溪县 |
编制单位: |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茂湛高速公路全线位于茂名市和湛江市境内,路线呈西南走线。起点顺接阳茂高速公路,向西偏南经茂名市的电白区、茂南区、化州市,湛江市的吴川市、廉江市、坡头区、遂溪县、麻章区,终于湛江市麻章区高阳,终点连接湛徐高速公路,全长108.593千米;项目属于茂湛高速改扩建工程的一部分,位于湛江市坡头区、遂溪县。工程桩号范围为(K3449+832.676~K3451+312.517),全长约1.48千米,其中石门大桥长度约为820米。采用单(右幅)北侧加宽方案,车道由4车道变成8车道,路基宽度由26米扩宽至42米。项目总投资120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9.0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冲洗含油废水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场地初期雨水经收集沟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废气:强化拟建公路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边沟外绿化和日常养护管理;注意路面的清扫和洒水工作,降低路面尘粒。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路面养护。海洋环境:加强对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桥面清;对石门大桥处加装等级为SS级的1米高加强型墙式护栏;在跨海大桥段设置限速、警示牌,要求减速慢行;在石门大桥下方设置隔油沉淀池,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桥面径流收集管网,排入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引至周边排沟渠回用于农田灌溉。根据《中国海区可航水域桥梁助航标志》(GB24418-2020),石门大桥桥梁应设置桥涵标、桥柱灯等标识;通航孔的桥墩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撞设施;设置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交通隔离与防护设施、防眩设施、监控设施等;加装桥梁防撞护栏,可有效防止车辆冲破护栏跌落水体;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