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5日),环境影响报告书详见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sthjj/zwgk/xzgs/content/post_1345781.html。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652传真:3381653。 |
项目名称: | 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 |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北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北侧海域 |
编制单位: |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22.0754公顷,包括透水构筑物(码头、引桥)用海面积16.2617公顷,港池用海面积105.8137公顷。工程拟建设4座液体散货泊位,设计通过能力894.7万吨/年,共占用岸线1556m。项目总投资252892.65万元(含税),环保投资2786.2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物料在全封闭状态下装船,设置油气、化工废气回收处理系统,回气管连接船舱与后方储罐,气相返回依托后方陆域油气处理装置处理,不在码头区外排;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在燃料油中添加助燃剂,使其燃烧充分,降低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定时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扫,以减少二次扬尘等大气污染。废水:污水通过明沟汇集后排入集污箱,再由活塞转子泵提升,经生产污水管输送至后方库区处理,装卸区外和引桥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码头面初期雨水、管道泄漏废液、液化烃泊位的检修及冲洗污水经明沟收集汇入收集池,再由活塞转子泵提升,经生产污水管输送至后方库区处理;液化烃泊位的检修及冲洗污水汇入集液池,再由活塞转子泵提升,经生产污水管输送至后方库区处理;疫情地区来船及外轮垃圾经检验、检疫后按相关规定处理等。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一般码头生活垃圾和船舶垃圾陆上接收处理,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少量的抹布、废机油和厂区同类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环境风险:设置安全配套设施,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子导航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系统等;严格码头装卸作业流程,避免不利作业条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接卸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论证和安全管理;制定码头港口水域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应急预案应与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港区的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等。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