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t海虾精酿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30t海虾精酿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00联系电话:2186603传真:2186603。 |
项目名称: | 年产30t海虾精酿酒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霞山区华港小区华港路6号厂区内一号车间(左侧) |
编制单位: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华港小区华港路6号厂区内一号车间(左侧),租用湛江银河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厂房进行虾酒酿造,建设单位租地面积为4428m2,生产运行占地面积为2624m2。生产规模为虾酒30t/a。本项目配套一台0.15t/h燃油蒸汽发生器。本项目员工共8人,采用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不在厂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由于项目使用现成厂房,施工期并未遗留下环境问题,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工作量较小,工作时间很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因此,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燃柴油蒸汽发生器产生废气和酿酒产生废气。其中蒸汽发生器产生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酿酒产生废气通过无组织排放,经建设单位监测均能达标。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废醪液、纯水制备浓水、洗虾废水、洗瓶废水、循环冷却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废醪液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博尚生技实业(湛江)有限公司作为饲料原料再次利用;纯水制备浓水、洗虾废水、洗瓶废水、循环冷却水、锅炉废水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经建设单位对总排口进行监测,可以达到排放标准。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纯水机、蒸汽发生器、洗瓶机、高温烘瓶机、全自动直线式负压灌装机、全自动上盖扎盖机、侧驱动封箱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避免异常噪声的产生,若出现异常噪声,须停止作业。 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 ③场内设备布局合理,尽量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场内中间位置; ④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 经落实以上措施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各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废包括废虾渣、废包装材料。废虾渣主要为发酵过程中产生的虾渣,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博尚生技实业(湛江)有限公司作为饲料原料再次利用。本项目外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土壤、地下水没有影响途径。生产车间、固废暂存区只需要进行混凝土硬底化。 6、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所在地受人为活动影响深远,属于城市生态环境,系统内以人类为主体。本项目使用已建厂房,不再另外征地,不涉及拆迁和安置,对生态环境无明显影响。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网络平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