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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新增甲醇液碱卸船装汽车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8-23 09:14:2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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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新增甲醇液碱卸船装汽车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新增甲醇液碱卸船装汽车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86603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新增甲醇液碱卸船装汽车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一号
编制单位:湛江天惠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原湛江凌志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增甲醇液碱卸船装汽车改造工程项目(一期)在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一号湛江港石化仓储区内进行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500m3液碱罐、1个10立方米水罐、1座液碱装车台及其相关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废气。根据报告表,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作过的鉴定,通过洒水可使扬尘减少70%,因此,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应该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2)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对暂时不能运出施工工地的土方,必须采取集中堆放、压实、覆盖以及适时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3)运载余泥和建筑材料的车辆应该加盖,防止被大风吹起,污染环境,对运输过程中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运载余泥期间,附近道路要洒水。
2.废水。根据报告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如厕依托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租赁的办公楼。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租赁的办公楼的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少,且为低浓度生活污水,施工期的影响是间歇而短暂的,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根据报告表,施工期产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噪声。建设单位拟制定合理施工作业计划,在夜间和正常休息时间禁止高噪声施工,运输车辆经过的路线尽量选择沿线居民较少的路线,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高峰期。由于周边敏感点距离本项目施工现场120m,加强施工机械与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等措施后,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根据报告表,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的废弃物(如水泥、砖、沙石等),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的固废可就地处置,对于不适于回填的固废应运往城管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经妥善处置,施工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影响。根据报告表,项目所在区域均进行硬底化,原生生态植被已不复存在。
二、运营期
1.废气。根据报告表,项目液碱储罐为固定顶罐,储存介质为液碱,液碱无挥发性,液碱固定顶罐不设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与本次拟建项目相关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液碱储罐的水汽,水汽夹杂少量液碱,液碱不属于有控制指标的污染物,无可参照的控制标准,因此液碱不作为污染物进行分析,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造成影响。
2.废水。根据报告表,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主要为液碱储罐区和液碱装车台的初期雨水,液碱属于碱性腐蚀品,液碱罐区操作过程中跑、滴、漏的液碱量不大,对初期雨水的pH值影响较小,初期雨水pH值在6~9范围内,不会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明显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雨污分流制,通过围堰、水封井、控制阀控制、埋地管网将综合废水收集到隔油池(137.5m3)处理后,依托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源是装卸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有:①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②在满足工艺流程的前提下,机泵做到集中布置,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措施;③压缩机设隔声罩,可以起到一定降噪作用;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液碱储罐清罐时产生的含碱废水,油罐清洗主要在晴天进行,雨天不进行清洗,液碱储罐每10年1次进行全面检修,委托专业清罐单位清罐检修,首先保证罐内液碱使用完后进行清罐检修,冲洗罐内废水直接由有危废资质单位的罐车抽走,不会滞留在厂内,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针对原有工程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以新带老”的整改措施:
(1)原有工程运营期间清罐残渣、隔油池等含油废油由有危废资质单位直接到现场收集处置,建设单位拟在厂内东北角设危废暂存间(容积为15m3,详见附图2),建设单位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硬底化、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立台账管理,对进场、使用、出场的危险废物量进行统计,并定期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送;
(2)项目油气回收装置于“一企一策”验收会通过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尚未定期更换活性炭,为保证油气回收装置的处理效率,建设单位拟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相关的台账管理。
(3)运营期间清罐废水的污染物浓度较高,无法满足湛江港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进水水质的要求,储罐5年检修1次,产生的清罐废水量为42m3/a,建设单位拟将清罐废水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建设单位拟在厂内东北角设危废暂存间(容积为15m3,详见附图2),建设单位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硬底化、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
(4)地下水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渗措施主要是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网络平台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霞山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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