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110千伏遂溪城月镇田头村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批准《湛江110千伏遂溪城月镇田头村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编:524022联系电话:3381129传真:3381653。 |
项目名称: | 湛江110千伏遂溪城月镇田头村渔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城月镇 |
编制单位: | 核工业二七0研究 |
项目概况: | 线路起于110kV田头村光伏升压站,止于110千伏官岭线#18-#19解口点,全长3.90km,其中新建双回线路路径长约2×3.2km,南、北剖接段线路均单回线架设,各路径长约0.35km;线路建成后形成110千伏田头村光伏站至110千伏岭北站1回线路、110千伏田头村光伏站至110千伏官田水库光伏站1回线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防尘、设置围挡、车辆限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居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塔基养护、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等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合理堆放弃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