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湛江市硇洲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渔礁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7日-2021年7月14日(7天)。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广东省湛江市硇洲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渔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湛环建〔2021〕59号 | 2021年7月2日 | 湛江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硇洲岛东侧海域 |
2 | 关于吴川市渔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湛环建〔2021〕60号 | 2021年7月6日 | 吴川市渔港管理中心 | 吴川市王村港镇王村渔港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524022 |
联系电话:3381652 |
传真号码:3381653 |
批复附件:
关于广东省湛江市硇洲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渔礁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