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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新科大综合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12-22 17:30:2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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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新科大综合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  联系电话:2186603 传真:2186603。

项目名称:

湛江新科大综合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新科大综合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40号

环评机构:

广州星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新科大综合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40号,中心地理坐标为N113°48′27.25″,E23°9′49.24″,总投资为人民币18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576.32m2,建筑面积约为14386.72m2,设260张床位,主要设有内科、儿科、中西医结合科、老年病科、中医科、外科药房、放射科、老年内科等。拟设员工15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8人,行政人员20人,后勤人员25人,员工不在院内住宿,有86人在医院食堂就餐,年工作365天,全天24小时营业,每天3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该项目营运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和垃圾房冲洗废水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二级处理+次氯酸钠”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道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

2.废气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废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房恶臭、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和食堂油烟。废水处理站恶臭拟采取以下措施:①通过对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池和排水管道进行密封处理,处理池加盖板密闭,盖板上预留出气口,减少臭气的产生和排放;②日常加强管理,及时检修,避免因系统故障增加恶臭浓度;③减少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在项目内的停留时间;④向生化池投加或喷洒化学除臭剂;⑤加盖密闭,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扩散。通过以上措施,氨、硫化氢等臭气污染物浓度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废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项目手术室、病房、检验科等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污染物。由于项目规模较小,业务量少,从源头上来说,院内能产生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较少。项目将采用自然通风,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等措施,从源头切断病原微生物气溶胶的排放。垃圾房恶臭可通过做好医疗废物暂存间和生活垃圾房的防渗漏、防鼠、防蚊防蝇、日产日清等措施有效防止,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厨房拟设置2个基准炉头,产生的厨房油烟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21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高空稀释和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营运期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为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对噪声污染源进行治理:①项目在设备采购时,尽量采购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风机、水泵等设备均应合理布局,尽量设置在室内,并安装消声器、建减振基础、建隔声屏障等措施加以治理。③设备机房安装吸声、消声材料。所有有振动的设备均设减振基础或吊架,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④对所有送、排风系统作消声处理。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设施的原则,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噪声敏感区域或边界。在医院边界周围种植一定的乔木、灌木绿化带,有利于减少噪声污染。⑤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后,项目噪声达标后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及废油脂。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餐饮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理单位回收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和附近敏感点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废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建设单位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临时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同时拟对项目医疗废物的收集及储运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分类收集

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在地下一层西南角落,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有机、无机,液体、固体必须分开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②收集容器设置要求

收集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环发[2003]188号)要求。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③分类管理与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的包装物或容器内;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51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一次性医疗器械毁形消毒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玻璃类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废弃的麻醉、精神、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④暂时贮存设施要求

医疗废物贮存间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达到以下要求: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易于清洁和消毒;避免阳光直射;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⑤暂贮时间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1天,于5摄氏度以下冷藏,不得超过7天。《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另外医疗废物暂存间均应满足防雨、防渗、防流失的要求,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沿墙设一圈围堰,并准备一堆黄沙用于危险液体泄漏时的紧急处理等及一些消防应急器材和辅助器材等。目前,本项目危险废物该存放点位于室内,虽已进行硬底化处理,但沿墙未设围堰等,因此,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要求其在危废存放间沿墙设一圈围堰,在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并准备一堆黄沙用于危险液体泄漏时的紧急处理等,并补充一些消防应急器材和辅助器材(如灭火器等)。

⑥危废暂存设施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并进行分类贮存综上所述,本项目危险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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